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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支撐梁是指基本荷載作用點在混凝土基礎內上方,放置點在混凝土橋臺、橋墩、基坑及周邊之間位置的支撐梁,一般多考慮采用混凝土縱向荷載搭設,防止基坑因內填土而產生豎向推力或造成混凝土橋臺、橋墩發生向內方向較大的位移。施工過程中,混凝土主體結構上部的承重梁板頂或梁底板下的鋼筋混凝土強度要達到設計強度或設計強度值的大于75?%,才可拆除墻內的支撐梁,主體結構之間與混凝土咬合樁、圍護墻板間則應該重新設置比較可靠穩定的換撐結構與傳力結構。超長、超深基坑內支撐梁的拆除將直接關系工程的施工進度及經濟效益。
1?工程概況
深圳太子灣新世界親子購物工坊項目深基坑支護工程采用2道基坑邊咬合支撐樁體+外加一道坑內支撐梁柱的基坑支護工程形式,此基坑支護結構體系是由格構柱、支護樁、水平支撐梁腰梁和冠梁組成,基坑長9.3?m。此套支護體系結構內設1層內支撐梁,通過2道冠梁和1道腰梁共同與外支護樁配合,組成一套較穩定的支護結構體系。整個支護范圍內共有4道對撐、2道角撐(西側),主梁為1?000?mm×100?mm(ZC1),連系梁為800?mm×600?mm(L1),局部支護區域設置板撐;除中部東側對撐外,其余對撐梁均在靠近基坑區域設有局部加勁板,板厚50?mm,加勁板內配置14@100?mm雙層雙向鋼筋。內部采用尺寸為600?mm×600?mm的鋼格構立柱作為內支撐立柱。
太子灣新世界國際藝術文化體驗坊項目主體工程深基坑支護采用咬合樁+西南角4?km處角撐樁(其中西南角角撐為上、下2道)組成的支護樁形式。擬拆除單層區域內撐梁下為地下室底板,板厚600?mm,擬拆除兩層區域內撐梁第一道撐底部為地下室底板,板厚600?mm,第二道撐底部為負一層結構板,板厚00?mm,地下室外墻墻厚800?mm。
2?內支撐拆除方式選擇在進行內支撐拆除施工前,選擇人工破碎拆除或爆破拆除等方式,從可行性、造價、工期等多方面選擇施工方式,綜合比對后,選擇現內支撐拆除的新趨勢金剛石繩鋸切割為主,換撐梁處理方法為地下室外墻和支護樁之間的換撐梁采用400?mm×400?mm@1?700?mm的鋼筋混凝土梁換撐的方案。
2.1?內支撐拆除平臺搭設
當拆除內外撐梁與支撐結構板間距均不大于1?750?mm時,采用槽鋼焊接制成的馬凳作為拆除內外支撐結構梁和拆除過程中使用的一個臨時的支撐,此時馬凳由上橫梁(1槽鋼)、中下橫梁(1槽鋼)構成、下中橫梁(1槽鋼)構成、縱梁(1槽鋼)結構、兩側對稱的八字立柱(1槽鋼)組成。
根據樓板搭設后的實際高度來計算確定槽鋼的焊接規格長度,并根據距離樓板的實際高度來決定焊接高度。其他焊接縫隙則采用墊置木方梁和枕木梁并將其頂死至梁底處的焊接方式,場外采用預先已焊接處理好的整體焊接的槽鋼馬凳,焊接時必須嚴格保證整體焊接后的質量。內支撐梁放置在鋼板馬鐙上的托架,根據對比計算分段切割內支撐梁長度,每鋼段應至少分別放置兩個槽鋼板馬鐙,放置支架的位置應距離切割鋼板邊緣位置約300~400?mm。
板面采用內支撐梁作支撐平臺,當內支架撐梁面與混凝土結構板間距超過標準1?750?mm高度時,內支撐梁無法拆除破碎。為滿足混凝土內支撐梁的拆除或破碎的施工要求及保證拆除施工作業過程人員的勞動安全,沿內支撐梁方向通長搭設梁底支頂架,采用48?mm×3?mm(計算壁厚按3.0?mm考慮)的盤扣式腳手架搭設。最大搭設高度6?m,梁底設置立桿,兩側設置安全防護,主梁立桿縱距900?mm(次梁600?mm),沿梁底跨度方向間距1.5?m,架體步距為1.5?m。
2.2?繩鋸切割拆除內支撐
繩鋸切割方式拆除混凝土腰梁,在腰梁上預先畫好切割線,在腰梁與支撐梁內側用水鉆鉆孔,孔徑可確保繩鋸的鋸鏈通過。
繩鋸式切割工程拆除施工順序:
拆除被切割后的加勁板→拆除內的支撐梁→拆除腰梁。內支撐主梁柱和外支撐腰梁的拆解和處理工程產生的混凝土碎塊,應先由叉車裝入重型翻斗車后吊運移動至安全位置,并利用大型起重機將混凝土碎塊全部吊運到該工程基坑平臺的最上方,并由大型專用土方運輸車將其安全運離建設現場。
3?內支撐拆除施工部署內支撐拆除施工應合理設置現場支撐梁位置,保證場地交通、吊運位置、汽車式起重機行駛路線等符合要求,確保每條支撐梁對應位置的梁板在地下室跳倉法施工的前提下,只間隔7?d澆筑,以保證施工進度與經濟效益。
3.1?施工組織安排
結合太子灣期地下室建設主體工程拆除的工程實際及現場內的支撐梁整體拆除工作實際和進度情況,搭設腳手架平臺作為施工操作面,拆除現場的支撐梁的各段長度應根據各項目地下室整體改造施工及實際工作進度情況靈活設定,各段工程實際整體拆除現場作業準備工期預計至少需延長7?d。鋼筋混凝土塊清運工作必須注意與鋼筋混凝土的支撐拆除工程一同配合進行。
(1)支撐梁作業施工。采用分段切割劃線、整體集中吊裝和切割施工作業的現場操作方式。切割劃線完成后,運用專業小型專用叉車將其轉運并移到現場專用大型汽車式起重機吊運作業區域內,并用汽車式起重機將其吊裝到基坑邊溝的小型水泥砂石運輸機械車上,再集中運送到指定拆除地點,現場清理后方可進行鋼筋混凝土構件破碎拆除。
(2)局部塔式起重機無法自行到達作業區域或大型叉車不能自行前往混凝土破碎作業區域時,可采用小型空壓機或人工破碎等方法進行爆破拆除。
(3)用機械工具拆除混凝土現場破碎物的同時,采用移動式機械塔式起重機設備和與混凝土砂石運輸車等機具結合的方式進行混凝土渣破碎和清理,配合使用大型專業起重運輸和作業專用車輛外運。清運過程一般應在本工程現場破碎拆除工程基本結束7?d內基本完成。
(4)鋼格構柱分段拆除應先把支撐式鋼梁全部拆除,后將每一個樓層框架空間內鋼格構柱全部分段拆除。采用高壓氧氣法–高壓乙炔焰法割除錯開的鋼格構柱,利用小型叉車將其轉運到基坑邊緣位置,利用重型的汽車式起重機吊運至整個基坑上面。
3.2?施工段劃分現場根據施工分區和內支撐范圍分為4個區,1、2、4區含一層內支撐,3區含兩層內支撐。根據現場施工進度,首先拆除2區角撐,待二區底板和對頂混凝土施工完成且達到拆撐強度條件后方可拆除相應內撐;隨后拆除1區角撐→3區第一道角撐→4區角撐→3區第二道角撐。
3.3?內支撐拆除順序
支撐式結構拆除流程:依次拆除結構內的支撐構件加支柱勁板→分別拆除連接的次梁→拆除其主支撐梁。拆除后使用叉車將叉車轉運到基坑邊緣,并用汽車式起重機吊運出基坑。
內外支撐梁在拆除全過程中由基坑變形監測設計單位全程密切關注基坑出現的重大變形,當發現基坑出現過大變形時,應立即停止內外支撐梁拆除工作,并上報項目部人員及建設監理咨詢單位業主和周邊建設業主單位,及時采取相關應急聯動響應預案,確保基坑現場作業施工無關人員撤離和超長、超深的基坑安全。
3.4?拆除前提、注意事項
(1)內撐梁拆除時,要求周圍場地具備吊運位置,拆除過程經過專家論證,換撐應滿足相應要求且換撐混凝土強度達到75?%。
(2)施工進場前,監理技術人員須認真審查基坑換撐樁的有關設計勘察圖紙資料與現場基坑施工支護規范圖紙,對專業技術人員、施工指導人員認真進行資料交底及施工質量、安全技術和科學文明守法施工方面的教育。
(3)換支撐樁設備作業前,施工單位須事先做好施工基坑底板中各垂直水平測量點位置的安全引測、保護或加固工作。原設計已經被標記在施工基坑冠梁底座支架上位置上的各基坑軸線、標高點位置均應重新及時正確引測和標記到施工基坑底板支架上。待基坑換撐與支護全部支護工作完成,基坑位移與邊坡變形已相對完全穩定正后方時始可考慮及時對基坑軸線、標高點等進行重新測量標記和引測,并標記到基坑冠梁上。
(4)高處爆破作業場地必須預先搭好設防牢固安全的臨時施工作業用鋼腳手架,滿地面鋪有腳手板,對于其他一些較特殊安全部位的還應預先配備有安全繩等人身防護作業用品。
(5)對于大型鋼構件,施工現場臨時在起重運輸或吊裝運輸施工時必須單獨配置至少一套滿足相應吊裝規格需求的現場專業的起吊及運輸起重設備(現場吊裝固定鋼管、型鋼主要采用單軌電車與塔式起重機配合),以確保施工效果與運行安全。對于施工及活動現場中需搭建大型臨時安全固定支架護欄和其他小型臨時安全固定架護欄,則必須由項目部現場安全技術防護安全管理人員進行檢測或驗收,并按規定辦理質量安全檢驗或證明認可手續,待2年后獲得許可才能正式進場使用,安全防護固定用的安全防護、臨時的固定和支架護欄等材料都必須按規定及時由工程項目專業技術部門施工及維護人員統一安裝、撤除,其他的無關工程人員不得強行撤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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